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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日报刊发王晨文章:全面贯彻实施中医药法 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和健康中国建设

作者: 来源: 更新于:2021-9-27 阅读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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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,是中华文明宝库的璀璨明珠,闪耀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光芒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统筹推进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、协调推进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、增强民族自信和文化自信的全局和战略高度,对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:“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,传承精华,守正创新,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、产业化,坚持中西医并重,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、协调发展,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,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,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,为建设健康中国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。”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的重要论述、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,依法推动中医药事业振兴,切实把中医药这一宝贵财富继承好、发展好、利用好,全国人大常委会从今年3月开始首次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》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。在历时三个多月的时间内,执法检查组由5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带队,分赴天津、山西、浙江、福建、河南、广西、贵州、甘肃等8个省(区、市)开展全方位、系统化实地检查,有关管理部门参与配合,同时委托内蒙古、辽宁、安徽、江西、山东、湖北、广东、西藏等8个省(区)开展自查。执法检查组在今年6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作了关于检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》实施情况的报告(以下简称执法检查报告),全面检视中医药法实施取得的成效,对照法律规定发现存在的问题,提出改进意见建议,以利于进一步总结经验,全面贯彻实施中医药法,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,推进健康中国建设。  

一、认真实施中医药法,有效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

中医药法是我国第一部有关中医药的综合性、全局性、基础性法律,完善了卫生健康法律制度体系,不仅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,而且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、中国风格、体现深厚历史底蕴和文化自信的重要法律。执法检查报告总体认为,该法自2017年7月实施以来,促进了我国中医药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稳步发展提升,推动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整体水平稳步提高,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、推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独特作用越发明显。

保障中医药法有效实施的各项配套制度日趋完善。国务院建立完善了国家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,召开了全国中医药大会,加强对中医药法实施的指导、督促和检查,部署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。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,陆续出台《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》《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》《古代经典名方目录(第一批)》《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简化注册审批管理规定》《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》《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》等配套规定。各地将中医药工作摆在重要位置,建立本级政府跨部门协调机制,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。全国有20个省份召开中医药大会,有15个省份制定了有关中医药的地方性法规,依法将中医药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,与脱贫攻坚、文化振兴等重大战略实施相结合,统一部署,一体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。同时,各级政府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,“十三五”期间,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地方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86.06亿元,年均增长17.32%;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成药和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,2020年2800个医保药品目录中有中成药1374个,占比为49.1%。许多地方中医药事业投入逐年增长,浙江等沿海发达地区增速高于当地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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