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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应注意事项

作者: 来源: 更新于:2021-10-25 阅读:

近日甘肃、陕西、宁夏、内蒙古、北京、湖南、贵州、河北、湖北、青海等10省市区均有通报本土病例,本轮疫情形势严峻。越是关键时期,越要确保防控工作一丝不苟,要做好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。

被隔离人员应该怎么做?

在观察期间不允许与其他观察对象接触。除工作人员外,严格限制人员进出。

应定时开窗通风,使用空调系统通风时,应选择分体式空调,如使用中央空调,则应加大新风量,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。

如确需前往集中观察点内公共区域活动的,应当佩戴医用防护口罩,彼此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,减少驻留时间,尽量不触碰公共区域物品及设施。

生活用品实行专人专用,单独洗涤消毒处理。

咳嗽、吐痰或者打喷嚏时,用纸巾遮掩口鼻或采用肘护,事后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;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专用垃圾桶,并每天清理,清理前用消毒液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,然后扎住塑料袋口。

隔离期间房间和卫生间可由隔离人员自行消毒。

告知工作人员自己的基础疾患,保障隔离期间的正常用药。

在监测过程中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嗅(味)觉减退、腹泻等症状时,及时告知工作人员。

可拨打心理援助热线电话12320-5,寻求心理支持。

工作人员应注意什么?

观察点工作人员应落实封闭管理。

工作期间应当做好个人防护,穿戴一次性工作帽、医用外科口罩、工作服、一次性手套,与被隔离对象保持1 米以上距离。如遇到转运病人或因其他工作需要必须与被隔离对象近距离接触时,应当佩戴N95 口罩。

所有工作人员应做好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。

对被隔离人员基本信息进行登记,及时向观察点推送转运观察对象名单与基本信息。

加强隔离医学观察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,做好生活保障。

医护人员要登记所有被隔离对象基本情况,每天早、晚对其各进行一次健康状况监测。了解其是否有基础疾患,保障隔离期间的正常用药。

发现被隔离对象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嗅(味)觉减退、腹泻等症状时,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辖区疾控机构报告,并按规定立即转至定点医疗机构。

关注隔离人员心理健康,提供心理支持、心理疏导等服务。

如何做好消毒?

每天对走道、楼梯等进行1次消毒;严格对物品、家具表面、餐具进行消毒;每天至少清理1次垃圾。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当按房间分区专用,及时消毒晾干存放。

厕所每天消毒1次。严格做好隔离场所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和粪便污水的消毒处理。

隔离场所所有垃圾均应当装入黄色医用垃圾处理袋内,按医疗垃圾处置。

对临时设置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,要进一步强化消毒措施,增加消毒频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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